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来市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省和市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市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中央、省)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78.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78.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1080.22万元,降低37.79%,主要原因:用于解决信访案件疑难问题的信访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778.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8.1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5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
2.项目支出1270.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43%。主要包括信访案件救助,驻京工作组信访经费,重要时期信访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80.22万元,降低37.79%,主要原因:用于解决信访案件疑难问题的信访经费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零余额拨款模式,当年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0万元,项目支出1270.2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80.22万元,降低37.79%,主要原因:用于解决信访案件疑难问题的信访经费减少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5.1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4.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1270.20万元,主要是信访案件资金、驻京工作组信访经费、重要时期信访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解决信访案件疑难问题的信访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经费未全部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8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6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退休人员补记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1人在职转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24.2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12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职工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44万元,主要是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全部按照预算支出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全部按照预算支出执行。比上年减少43.33万元,降低63.22%,主要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高速过路费、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9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33.78万元,降低59.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127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70.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信访经费项目自评平均分95分,信访维稳专项自评平均分56.09分(自评总分60分)。
本部门组织对信访局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4.78万元,自评平均分9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由于2024年6月我局原“中共辽阳市委辽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更名为“辽阳市信访局”,因此2024年该项目绩效表由两张表体现,具体见附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1208.70万元,完成预算的40.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二是确保重要及敏感时期社会稳定;三是保障信访工作正常运行。
“信访维稳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本项目为2024年争取的上级专项,年初绩效目标得分设定为总分60分,项目自评得分56.0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执行数为61.50万元,完成预算的60.89%,剩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化解本级信访疑难问题。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